轮胎式起重机的工作机构包括以下几个主要部分:

起重机主体: 起重机主体是整个起重机的骨架结构,通常由钢材构成,承载起重机的各个部件和起重物。起重机主体通常包括支架、梁、柱等组成部分。
起重机臂: 起重机臂是用于支撑和移动起重物的部件,通常位于起重机主体的顶部。起重机臂的长度和结构形式会根据起重机的设计和工作需求而有所不同。
起重机钢丝绳系统: 起重机钢丝绳系统是用于连接起重机臂和起重物的部件,通常由多股钢丝绳组成。钢丝绳通过滑轮或鼓轮系统进行拉伸和收紧,以实现起重物的吊运。
起重机驱动系统: 起重机驱动系统包括电动机、液压系统或其他动力源,用于提供动力以驱动起重机的移动、旋转和起吊等操作。驱动系统通常通过齿轮、链条或液压传动装置将动力传递给起重机的各个部件。
控制系统: 起重机的控制系统用于控制起重机的各项运动和操作,通常包括操作台、遥控器、传感器、电气元件和控制器等部件。操作人员通过控制系统可以实现起重机的各项功能,如移动、旋转、起吊、放吊等。
安全保护系统: 起重机通常配备有各种安全保护系统,包括限位器、过载保护装置、紧急停车装置、防倾翻装置等,用于保障起重机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这些部分共同组成了轮胎式起重机的工作机构,实现了起重机的各项功能和操作。